步步高招募和遴選預重整投資人
7月25日晚間,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為順利推進步步高股份預重整工作,臨時管理人決定公開招募和遴選預重整投資人。
據悉,7月17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03破申(預)10-2號《決定書》,決定對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啟動預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3)湘03破申(預)10-3號《決定書》,指定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步步高股份預重整臨時管理人,具體負責預重整各項工作。
為順利推進步步高股份預重整工作,恢復和提升步步高股份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維護和保障債權人公平受償權益,臨時管理人決定公開招募和遴選預重整投資人。
公告提到,根據步步高股份《2023年一季度報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資產總額2685277.23萬元,負債總額2186131.79萬元。
本次招募和遴選預重整投資人的目的在于引入產業協同、實力雄厚的預重整投資人,由投資人為公司提供產業及資金等方面支持:一是有效整合產業資源,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恢復和提升公司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公司經營及債務風險,優化公司的資產和負債結構;三是依法維護和保障債權人公平受償權益,努力實現債權人、債務人、出資人和投資人等各方共贏。
招募條件提到,意向投資人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意向投資人應具備清晰的內外部決策流程,能夠高效完成相應的談判和決策工作,能夠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本次交易。
兩名或兩名以上的意向投資人組成聯合體參與投資的,需明確聯合體的牽頭投資人并說明每個成員所充當的角色、分工職責、權利義務安排等情況。聯合體中,牽頭投資人應符合全部資格條件。聯合體牽頭投資人一經確定后,未經臨時管理人許可不能更換,并需承諾對聯合體其他成員的投資義務承擔連帶/兜底責任;如牽頭投資人未通過臨時管理人初步審查或未經臨時管理人許可退出招募的,視為聯合體未通過初步審查或退出招募。
意向投資人需在報名時明確是否有意通過參與預重整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聯合體報名的,牽頭投資人需明確其是否有意通過參與預重整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并明確聯合體各方是否構成一致行動。
且意向投資人應承諾預重整或重整完成后,公司注冊地址設在湘潭市,不遷址。
意向投資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應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能夠出具相應的資產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明確投資資金來源,且應合法合規。
步步高表示,本次預重整投資人招募不限行業,但意向投資人應說明其能否在產業協同、業務資源、資金扶持等方面為公司提供支持和賦能,其業務方向是否與公司主營業務或未來規劃業務相匹配、協同。本次招募鼓勵支持具有產業協同的投資人參與投資。
意向投資人應當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相關行業投資人的資格要求(如有),并對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實施投資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
VIP專享頻道熱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