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最高可罰5千萬,美團、滴滴、飛豬等都曾遭點名
聯商快訊:屢見不鮮的“大數據殺熟”事件深深困擾著消費者,當然也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
近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針對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的網絡平臺利用大數據“殺熟”問題,明確提出給予重罰——違法所得不超過1萬元的,5萬元起罰。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
近年來,大數據殺熟似乎已成慣例,電商、打車、外賣等平臺無一例外,皆有新聞爆出。
2020年10月19日,浙江省發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榜上提名的就是我們生活中經常使用的APP——飛豬和美團,這兩個平臺存在承諾優惠不兌現、虛假宣傳、退訂難以及大數據殺熟等情況。
2020年12月17日,一篇名為《我被美團會員割了韭菜》的文章刷屏,該文作者基于自己點外賣的經歷發現,在美團上的同一家店鋪,用同一個配送地址,在同樣的時間點單,會員比非會員的配送費更高。文章中稱,本以為開通外賣會員會省錢,但附近幾乎所有外賣商戶的配送費都比非會員高1-5元。
此外,滴滴、攜程等都屢次曝出大數據殺熟事件。事發后,各大平臺要么是矢口否認要么是誠懇道歉,但卻不改,繼續這種行為。大數據殺熟在互聯網時代其實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在大數據的統計下,消費者的消費水平、消費歷史被了解的一清二楚,平臺會根據以往的消費水平來定價,“殺熟”也就是指消費意愿更高的人。只不過隨著規則更加透明化,更加簡化,這個現象最終會被淡化。
當然,國家相關部門對于大數據殺熟事件也是非常重視。
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了《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要求在線旅游企業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違者將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從10月1日開始實行。
而深圳此次立法還確立了數據公平競爭原則,規定市場主體不得實施侵害其他市場主體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違法上述規定的,除沒收違法所得外,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并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并可以給予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關閉等處罰。
此外,個人數據侵權行為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屢禁不止。為嚴厲打擊個人數據侵權行為,《條例(征求意見稿)》加大對違規處理個人數據或者處理個人數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護措施的行為的處罰力度,違者沒收違法所得,并按照每處理一個自然人的個人數據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于拒絕用戶撤回授權等限制自然人行使數據權益的違法行,情節嚴重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為緩解當前數據維權艱難的現狀,《條例(征求意見稿)》建立數據領域公益訴訟制度,規定有關行業組織、人民檢察院可以就未落實數據安全保護責任或者非法處理數據致使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行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人民檢察院還可以對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行政機關,提出監察建議或者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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