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技術應該用來服務民生,而不是忽悠消費者
出品/聯商專欄
撰文/聯商高級顧問團主任周勇
在2021聯商網大會上,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先生提示與會者:可以利用“全國12315平臺”舉報或投訴不正當競爭行為,以維護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受王董提示的鼓勵,我也親身經歷了一次在“全國12315平臺”的舉報。
(一)事情的經過
(1)2019年8月14日下午,我通過高德地圖從上海市世博村路300號上海市商務委門口叫到一輛高德地圖上的AA出行的“AA經濟型專車”,5點到達目的地,按打表金額用微信支付了69元車費,如圖1所示。事后每當打開高德地圖就顯示“等待支付車費”,如圖2所示。
圖1 車費支付憑證
圖2 支付車費后提示再次支付(雙重收費提示)
(2)此后我也問過出租車司機,司機對我說,只好自認倒霉,再支付一次這筆費用。我覺得這不是錢的問題,大公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都有責任搞清楚問題出在哪里?并加以糾正或預防。我也向高德平臺上的“AA出行”投訴過。但AA出行先要我提供憑據,當我找到支付憑據后,又霸道地在平臺上跳出“超7日行程不可投訴”的“格式化條款”,如圖3所示。
圖3 超7日不可投訴的“霸道條款”
該平臺還稱“不建議其他方式支付”,這是限制消費者付款方式的違法行為,如圖4所示。
圖4 限制消費者付費方式
我甚至向“阿里公關”提起過這事。但都不了了之。以數字化技術為支撐的特大型互聯網平臺,對用戶一清二楚,還故意設置各種障礙,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維權要求,既違背了商業良知,也違反了相關法規。
(3)2021年4月20日,我突然收到“高德打車”的短信稱:“在高德打車平臺有一筆2019年8月14日產生的訂單(金額88.76元)尚未支付”,并要求我在三日內支付,如圖5所示。如果按高德打車的要求支付該費用,高德打車就是向用戶“雙重收費”。
圖5 高德打車再次要求雙重付費
(二)全國12315平臺有待改進的四個問題
4月20日,我首次下載了“全國12315平臺”APP,并在該平臺舉報“高德”。
(1)我該舉報誰?平臺上的“被舉報信息”有兩個項目:企業名稱、住所。高德地圖大家都知道,但是,高德地圖的公司有很多,我到底應該舉報哪一家“高德”?更何況有些被舉報人不一定是企業。
這涉及兩個問題:第一,所有平臺型公司都必須明示該平臺的公司名稱與住所;第二,12315平臺不僅要包括公司,還應該包括個人,甚至不要讓舉報人去尋找某個平臺到底屬于哪一家公司管轄的。12315平臺有責任也更有能力判明某個公知的平臺屬于哪一家公司管轄。
(2)舉報信不能轉發,每次舉報都要重新輸入很多內容。我接到“高德打車”短信后,經查詢找到了“上海高德軟件有限公司”,并向該公司所屬的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
4月22日上午,我收到該局短信:“您好,關于您反映的上海高德軟件有限公司相關情況,經查高德地圖APP平臺由高德軟件有限公司負責處理相關事宜,該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昌平區科技園昌盛路18號B1座1-5層,非本機關管轄,建議您修改事發地重新投訴至該司注冊地相關部門。特此告知,謝謝您的配合。 上海市徐匯區區市場監管局:徐家匯所”,如圖6所示。但我不能將向徐匯區的舉報直接轉到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是,我又重新輸入舉報內容,上傳相關附件。
圖6 舉報走錯門了
(3)最不能接受的是:全國12315平臺中的“舉報內容”欄居然不能粘貼,每次舉報,都必須一個字一個字重新敲打進去。不知道這樣的設計是為了控制什么?
(4)“舉報問題類型”不全面。企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但全國12315所顯示的就這么幾種,遠遠不能包容消費者所受到的各種“忽悠”。
互聯網企業,您在暗處;消費者,我在明處。您知道我,但我不知道您!數字化技術應該更多地用來服務民生,而不能成為忽悠消費者、坑害消費者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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