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潔被立案調查!
“道歉沒有用”
寶潔廣告翻車又有新續集。
日前,微博賬號“鄧高靜律師”發布信息稱,“寶潔涉嫌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已被立案調查。”對此,青眼第一時間向廣州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求證,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寶潔的確已于今年3月28日被立案調查。”
寶潔上月已被立案
回顧事件始末,今年3月13日,微信公眾號“寶潔會員中心”發布《女人腳臭是男人的5倍?不信現在聞一下!》一文,引發廣大消費者吐槽、反感、斥責。
雖然,上述文章已被刪除,但此事依舊在社交平臺上引發了廣泛的討論,3月24日,#寶潔#等相關話題也一度沖上微博熱搜第四名。不少網友認為,寶潔的文章有侮辱女性和性別歧視的嫌疑。隨后,寶潔中國在官方微博發布了道歉聲明(詳見《寶潔道歉!》)。
不過,此事并未隨著寶潔道歉劃上句號。一方面,部分網友仍抵制寶潔旗下品牌;另一方面,3月26日,微博賬號“鄧高靜律師”發布微博稱,“寶潔的文章涉嫌違反《廣告法》,請廣州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廣州寶潔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不過,青眼今日發現這條微博已被刪除。“鄧高靜律師”微博賬號的認證為“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截自微博(3月26日17時許截圖)
▍截自微博(4月8日16時許截圖)
在那之后,4月7日,該律師再次發微博稱,“繼3月31日電話告知我已立案后,剛剛廣州黃埔區政府發來短信,正式告知:已于2022年3月28日對廣州寶潔有限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立案調查(穗黃案件〔2022〕00096號),案件正在辦理中,案件處理完畢后結果將向社會公示”。
▍截自微博(4月8日16時許截圖)
就此,青眼第一時間分別向寶潔中國方面和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求證,前者截至發稿未回復信息;后者相關工作人員稱,“確實已在3月28日對廣州寶潔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原因即為此前發布的《女人腳臭是男人的5倍?不信現在聞一下!》。”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3月28日,青眼就發現,“寶潔會員中心”微信公眾號已被注銷,賬號顯示該公眾號進入自主注銷凍結期,功能無法使用。
▍截自“寶潔會員中心”微信公眾號(3月28日14時許截圖)
最高或面臨100萬元處罰
事實上,不止“鄧高靜律師”,在上述寶潔事件發酵時,就有多位律師對此事發表觀點,他們均認為,“寶潔的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
譬如,3月24日,法制日報官方微博就引用了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孔磊的觀點:“商業營銷應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切實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義務。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這些不當內容涉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屬于廣告法禁止的情形。另外,商家可以推銷自家產品,但不能無視女性消費者所享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受尊重權”。
▍截自法治日報微博(4月8日11時許截圖)
另據東方今報官方微博“猛犸新聞”發布的視頻顯示,上海錦天城(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文博稱,“寶潔該文章中發布了具有性別歧視色彩的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的規定;另外該文章中使用了‘5倍’‘2300%’‘100萬個病毒和10萬個細菌’等數據,寶潔不但要對數據的準確性負責,還應該按照《廣告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標明出處。”王文博表示,“如果這些數據是假的,那么,寶潔還可能涉嫌發布虛假廣告。”
▍截自微博賬號“猛犸新聞”發布的視頻
根據《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違反本規定,可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撤銷其廣告審批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截自《廣告法》
而《廣告法》第十一條則明確指出,“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違反本規定,可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截自《廣告法》
道歉不管用了
無獨有偶,4月6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信息稱,上海定向廣告傳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違法了《廣告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禁止情形廣告行為,被罰款50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值得一提的是,據此前媒體報道,該廣告公司為Ulike脫毛儀“沒有藍寶石,我不脫”廣告的發布商。
▍截自深圳市監局官網
雖然,深圳市監局發布的公告中沒有闡述案件經過和細節,但是,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號“深圳市場監管”于3月2日發布的信息顯示,該局已在2月18日對Ulike脫毛儀的廣告進行核查,并指出廣告語“沒有藍寶石,我不脫”涉嫌違反《廣告法》。
“很有可能就是因為Ulike脫毛儀那個廣告被罰的50萬。”多位業內人均認為,“參照上海定向廣告傳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處罰力度,那么,寶潔公司也有可能面臨同樣的處罰。”
部分行業人士還認為,“如果最后坐實了寶潔的行為屬違法,那么,過往很多品牌的廣告也都值得推敲,今后品牌在制作廣告時要更加謹慎了。”
值得一提的是,青眼還發現,4月7日11時許,微博賬號“是Demi不是呆咪啊”不僅轉發了上述“鄧高靜律師”發布的寶潔被立案調查的微博信息,其還表示,“我也收到了立案消息”。根據該微博賬號發布的圖片顯示,其舉報的也是廣州寶潔有限公司,商品名稱為“衛生巾”,立案日期為2022年3月27日。
▍截自微博(4月8日11時許截圖)
▍圖源“是Demi不是呆咪啊”微博(4月8日11時許截圖)
曾經的營銷模范生寶潔,因為一條廣告被指責、被立案,顯然企業要時刻繃緊“科學傳播”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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