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超市承諾:“問題饅頭”可退賠
聯商網消息:2011年4月11日央視披露滬上聯華和華聯兩家超市的部分門店銷售由上海盛祿食品公司生產的“問題饅頭”后,聯華超市極為重視,當夜就下發“下架”的緊急通知。次日(4月12日)一早,該公司召開緊急會議當即做出決定,凡有消費者在聯華、華聯門店購買的“問題饅頭”,憑收銀條或商品標簽可在聯華和華聯門店按照有關規定退賠。
據了解,4月11日晚上,“問題饅頭”發生后,作為在商業流通主渠道中發揮積極作用的聯華超市,深感責任重大。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再受損害,該公司依據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不合格商品處理應急預案和規定,立即啟動了下架、封存、召回程序。同時表示將保留對上海盛祿食品公司的法律追索權。
次日一早,聯華超市立即召集由公司營運、商品、信息、財務、質量監督負責人參加的緊急會議,商討應對處置方案。再次通過公司信息系統下發通知,要求各門店立即將所有“問題饅頭”全部下架、封存,并要求門店在顯要位置張貼“問題饅頭召回”公告,凡有消費者在聯華、華聯門店購買的“問題饅頭”,憑收銀條或商品標簽可在聯華和華聯門店按照有關規定退賠。由于思想高度重視,措施及時得力,同時,充分發揮了聯華超市高度集約的執行力,積極應對處置,群眾心態平穩。沒有發生任何退貨糾紛。
聯華超市表示,要堅決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和上海市政府相關要求,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對該供應商的有關處理工作。同時, 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標準,舉一反三對,所有食品類商品進行質量抽查。要進一步深化商品準入機制和質量監督機制,從組織機構到人員配備予以保障,使質量監督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得到切實的貫徹落實,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
(通訊員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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