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以雷霆手段和豐富組合拳確保茅臺酒價格穩定
自3月份以來,茅臺酒價格出現漲勢較快苗頭,個別經銷商囤貨、惜售,不良商家和部分投機者借機炒作,部分地區普通茅臺酒價格突破1300元。迅速上漲的茅臺酒價格受到社會各界關注。
為此,茅臺集團多次向社會表達態度和決心:堅持穩定茅臺酒出廠價不上調;將市場治理和價格管控上升到講政治高度,堅決把市場終端價格穩定在合理區間,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
確保價格穩定,市場有序,維護茅臺品牌形象
去年底,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對今年的市場形勢和價格走勢已有預判,當時就多次重申和強調:要兼顧企業、經銷商、消費者三方利益平衡;將價格保持在合理區間,這是企業的責任、企業的形象、企業的良心。近期在相關會議上,袁仁國和李保芳更是多次明確觀點和態度,公開發布相關要求和指示。
袁仁國、李保芳態度非常堅決,明確指出:對茅臺酒過快上漲的問題,茅臺不能坐視不管;不管就是不負責,是對國家、對企業、對大多數經銷商和消費者不負責任。必須在以往工作基礎上采取更加強有力的措施控價,強化執行力。要尊重經濟發展的規律,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遠離市場亂象,誠實、誠信做市場。唯利是圖的事不能干,誰制造市場亂象,就砸誰的飯碗。要講政治,國家不希望茅臺酒價格暴漲,老百姓不希望茅臺酒超出購買能力而喝不起;講政治就是不能做國家不希望、老百姓不希望的事。茅臺是民族品牌、國家名片,理應在講政治的問題上帶好頭,做表率。
4月21日,茅臺集團專門召開專題會,將“管控茅臺酒價格”列為公司“重大事件”,袁仁國、李保芳再次強調和要求:價格必須得穩住、管好,這是茅臺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關鍵;茅臺說到做到,不放空話,之前形成措施必須落實;價格的問題,不是簡單的經濟問題,而是政治問題;茅臺誠實做市場,誰制造市場亂象就砸誰的飯碗;經銷商必須要令行禁止,誰“不聽招呼”一定會嚴格按照規定嚴厲處罰;對惡意抬價行為絕不遷就,在控價問題上絕不袒護;主動作為不是行政干預,放任自流不代表尊重市場;要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價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嚴肅問責的態度對待價格問題。茅臺是我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族品牌,目前已成為世界上烈酒總市值第一、當今單品銷量第一的品牌。從中央領導到全國人民都很關注茅臺。國家不希望一個商品由于它出現了短缺,價格就可以暴漲,就讓個別的人從中謀取暴利;老百姓不希望茅臺酒超出他們承受能力范圍。
“要確保價格穩定,市場有序,維護茅臺品牌形象,保護消費者利益”!
鐵腕抑價、重典治亂,下達控價“死命令”
“茅臺酒的價格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所以,絕不允許茅臺酒價格無序過快上漲,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同時,也要采取果斷措施管控市場價格!4月5日,茅臺酒股份公司副總經理、銷售公司董事長王崇琳作工作安排時表示,當前要做到“三個堅持”, 繼續保持“三個堅定”:
堅持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做到廠家、經銷商、消費者三方利益平衡;堅持信息公開與適時的市場調控,要遵循市場規律,加強正面引導,實現三方共贏。
必須堅定不移地穩定茅臺酒市場價格,堅決防止市場價格過快上漲,必須堅定茅臺酒商品屬性的回歸,讓消費者買得起茅臺酒、喝得起茅臺酒、喜歡茅臺酒,必須堅定地從戰略和品牌的高度去處理市場問題。
4月14日茅臺市場工作會議明確要求,當前的市場工作,一方面主要是圍繞統籌、平衡廠家、經銷商、消費者三方利益,堅持給足經銷商修養生息的空間,穩住了老百姓和消費者能喝、敢喝的合理價格區間,確保茅臺酒市場發展的穩定、健康、可持續,茅臺不會提高出廠價。另一方面,絕不允許經銷商追逐暴利,惡意哄抬價格,對不守規矩、讓老百姓不滿意、消費者不高興的經銷商,茅臺將進行嚴厲的處理,予以堅決打擊。
打出“組合拳”, 多管齊下
針對茅臺酒價格過快上漲,為強化市場管控,茅臺公司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省區),誰供貨、誰負責”(經銷商)的“兩原則”;采取“強制措施與市場措施相結合、短期措施與長期措施相結合、緊急措施與常態化管理相結合”的“ 三結合”的方法,將保持常態化的高壓態勢,以堅決的態度、嚴厲的措施、果斷的處理,兌現對市場和消費者的承諾。當前,多管齊下、全面聯動,廠商共打“組合拳”,茅臺努力穩定市場價格行動正在進行——
4月14日茅臺工作會后,全國內地所有省區先后召開經銷商聯誼會,各省區經銷商積極響應控價政策,根據各自市場實際情況,采取了一系列“穩價”措施,堅決制止價格過快上漲,堅決制止經銷商惜售哄抬價格,謀取暴利:
一是成立市場檢查小組,著力市場巡查。
二是明確責任,強化監督。貴州、江西、湖南、天津等省區經銷商還簽訂了《關于穩定茅臺酒銷售價格的承諾書》。
三是明碼標價,開展自查自糾。各省區組織經銷商開展茅臺酒價格自查自糾工作,對茅臺酒經銷商、專賣店銷售的53度飛天茅臺酒統一標價為1199元,對雞年生肖茅臺酒統一標價為1399元,并嚴格按標牌價銷售。廣東省區還要求茅臺酒經銷商對周邊3公里范圍內銷售的高價茅臺酒進行清理和清查。
四是規范經營,確保供貨有序。
五是發揮自營店價格標桿作用。各省自營公司嚴格按照公司要求價格進行銷售,多數省區為規避“黃牛黨”哄抬價格,一方面對整箱茅臺酒進行分拆后銷售,防止二次倒賣,另一方面,自營公司實行限售和限購。
六是強化價格監控,及時處置異常價格。
與此同時,茅臺酒銷售公司形成“強化監督手段、嚴肅追究責任”的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1、銷售公司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分階段交叉巡查市場,以暗查、暗訪方式重點檢查市場價格及經銷商囤貨、惜售等情況。
2、對未達到要求的經銷商嚴肅處理,所在地省區經理就地免職。
3、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協調經銷商向主流商超及電商供貨事宜,要求商超及電商銷售價格不得超過1299元/瓶,并保證每日都有產品銷售。
4、銷售公司組織人員回購不符合價格要求的電商渠道產品。
除上述外,茅臺酒銷售公司還采取了“努力加大市場投放量、加大商超與電商供應的傾斜支持、充分發揮自營公司零售價格標桿作用、科學調劑品種生產、合理調劑渠道投放、嚴格管控廠內零售/自提業務”等多種舉措,千方百計保障茅臺酒的市場供應量,消除市場亂象。
哄抬炒作無機可趁,囤貨惜售得以治理,穩定價格初見成效
通過果斷治理和廠商同心、有力控價以及豐富的“組合拳”,截至發稿當天,茅臺酒經銷網絡、各大KA賣場、電商平臺,53度普通茅臺酒價格已全面回落和穩定在每瓶1299元以下,回到了每瓶不超過1300元的警戒紅線內,貨源基本滿足市場需求,達到了“哄抬炒作無機可趁,囤貨惜售得以治理,穩定價格初見成效”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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