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行業告別全網最低價
出品/電商報Pro
作者/風清
新規出臺,禁止最低價協議
廣受詬病的“全網最低價”,終于要退出直播行業了。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修訂的《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第六條(一)明確指出:不應要求平臺內經營者簽訂“最低價協議”或其他不合理排他性強制條款。
圖源:《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
同時,第七條(五)規定,主播直接和平臺內經營者簽訂協議的,不應要求平臺內經營者簽訂“最低價協議”或其他不合理排他性強制條款,并且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第十六條寫明,直播營銷平臺、直播間運營者和主播等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手段,對其他經營者在直播間的交易、交易價格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費用。
上個月,杭州市司法部門發布關于公開征集《直播電商產業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其中也提到,直播電商從業者不得要求商家簽訂“最低價協議”,或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協同行為。
上海和杭州,是眾多MCN公司的所在地,美ONE、遙望網絡、無憂傳媒等頭部MCN的總部都在這兩地,因此雖然是地方性規定,但對于直播電商行業來說仍具有風向標般的意義。
可能大家對“最低價協議”還不夠了解,本質上,這是一種類似“二選一”的壟斷手段,區別在于二選一的雙方是平臺和商家,最低價則是主播和商家。與某主播簽訂“二選一”協議后,商家在其他渠道售出指定商品的價格,就不能高出該主播直播間的價格,由此形成“全網最低價”。
比較典型的案例是今年雙11的李佳琦全網最低價事件。10月24日,京東采銷人員在朋友圈稱京東收到了品牌海氏的律師函,被投訴某款烤箱價格低于李佳琦直播間售價,違反李佳琦直播間要求品牌簽署的底價協議,并要求賠償巨額違約金。由此他喊話李佳琦,質疑這種“全網最低價”行為是否合法。
圖源:微信朋友圈
雖然李佳琦所在公司美ONE和涉及品牌方均否認了“底價協議”,但京東采銷人員對底價協議的批判引起了很多商家的共鳴。“全網最低價”,是時候該被取締了。
圖源:微博
三方皆輸,主播獨肥
作為一種惡性競爭手段,最低價協議會造成“三輸”的局面。
首當其沖的是商家。直播電商的本質是一場關于流量的游戲,誰的流量多,誰的商品就更容易賣出去。因此聚集了流量的頭部主播便獲得了話語權,具備了與商家談價格的資本。
為了維持直播間粉絲的忠誠度,主播必然要取得一些獨特優勢,于是“全網最低價”成了最好的選擇。只要通過主播購買商品的價格夠低,消費者便會對主播建立信任,形成穩定的流量。
對于一些中小品牌商家而言,頭部主播的銷量是有保障的,即使給出的價格夠低也能穩賺一筆,因此心甘情愿與其簽訂“最低價協議”。但他們往往會忽略的是,與大主播綁定越深,對其流量的依賴性就越強,定價自由權就越弱。更重要的是,他們很難將大主播的粉絲轉化為自身的粉絲,不利于長期品牌建設。
對于大品牌商家來說,他們會針對不同渠道、不同平臺,制定相對穩定的價格體系,如果某個渠道的價格過低,會沖擊其他渠道的銷售。當他們意識到超頭直播間似乎增收不增利,便會拒絕“全網最低價”,比如2021年歐萊雅與李佳琦的沖突就源于此。
為了打破頭部主播的流量壟斷,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發力店播,擺脫“全網最低價”的挾持。畢竟,主播的流量能幫他們一時,但幫不了一世。
同樣,“全網最低價”的泛濫也是平臺不愿看到的情況。在經濟增速放緩、消費支出下降的大環境下,各大電商平臺都面臨前所未有的增長壓力。平臺需要用更有吸引力的折扣來促成更多交易額,刺激更多價格敏感用戶,這也是為什么今年雙11各大平臺都在強調低價。
而主播的“低價”,是可能與平臺的“低價”發生沖突的。主播的最低價是橫向的最低價,比其他渠道低就行;但平臺的最低價是縱向的最低價,必須是全年最低。當一名消費者發現心儀的商品大促售價比平時還高時,必然會對平臺失去信任,大促的用戶心智便面臨崩塌。
甚至,很多主播會在直播時引導消費者比價,并拿“平臺價”作為比價對象,以此來“證明”自己直播間的價格更低,刺激消費者下單。可以說,主播對低價武器的濫用,讓平臺的議價權也大打折扣,這便是京東采銷人員喊話李佳琦的原因。
由此可見,消費者也不是“全網最低價”的贏家,因為如果沒有頭部主播,商家和平臺給出的價格可能會更低。可以說,某些主播編織了一套“信息繭房”,讓粉絲沉浸在低價的優越感中,殊不知把價格的底線抬高的正是他們。
消費者、商家、平臺皆輸,只有主播獨肥,這種不合理的模式,被淘汰也是必然。
低價沒錯,錯在干涉定價權
最后筆者想說的是,低價本身沒錯,錯的是干涉定價權。
低價的實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靠平臺強制補貼形成的低價,比如“百億補貼”的低價,以及外賣平臺大戰期間的低價,這種低價本身不產生價值,只是為了爭搶份額,甚至形成壟斷后再抬價,不宜被推崇。
另一種,則是通過降低生產成本、減少中間環節、剝離附加價值形成的低價,比如“工廠直供”模式下的低價,以及很多白牌產品的低價。這種良性的低價,才有利于行業長期發展。
而最低價協議的存在,干涉了商家和平臺的定價權,阻礙了他們探索良性低價的道路。消費者需要低價,但不需要“全網最低價”。
告別底價協議,從今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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